跳至主要內容
選校通

通用

中小學插班、轉校及新來港兒童入學安排

學年中途轉校,或由內地及海外來港,家長可以直接向學校申請插班,亦可以向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申請學位安排支援服務。本文按教育局資料,說明申請途徑、所需文件,以及入讀公營學校的身份要求。

更新日期 2026-10-13

本文重點

  • 插班可以直接向學校申請,亦可以到就近的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申請學位安排支援服務。
  • 新來港兒童如希望 9 月開學時入讀小一或中一,家長應在 8 月 31 日或之前到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申請。
  • 持受養人簽注的兒童可以入讀公營學校;持學生簽注的兒童只可以入讀私立、直資、英基或國際學校等非公營學校。
本頁內容

插班或轉校怎樣申請?

答案:有兩個途徑。家長可以直接聯絡學校,為子女遞交入學申請,學校會按校本情況,例如有沒有學位空缺,考慮申請。家長亦可以聯絡就近的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申請學位安排支援服務,由教育局職員協助子女轉校。

教育局為所有合資格入讀公營學校的 6 至 18 歲兒童提供學位安排支援服務。小學學位會按兒童的居住地區及學校空缺安排;中學學位較有彈性,可以考慮跨區,但職員亦會盡量按居住地區及空缺安排。

插班或轉校的兩個申請途徑
途徑一
直接向學校申請
  1. 1聯絡學校,為子女遞交入學申請
  2. 2學校按有沒有學位空缺等校本情況考慮申請
途徑二
向區域教育服務處申請
  1. 1帶備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及住址證明文件,到就近的區域教育服務處登記;亦可以郵寄、電郵或傳真遞交登記表
  2. 2以書面登記的,教育局會在五個工作天內致電家長,約家長帶備文件正本到區域教育服務處
  3. 3職員按兒童的居住地區及學校空缺安排學位

向區域教育服務處登記要帶甚麼文件?

答案:家長應帶備子女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明文件及住址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到就近的區域教育服務處登記。如子女是新來港兒童,家長亦應帶子女親身前往。

家長亦可以填妥學位安排支援服務登記表,連同上述文件的副本,以郵寄、電郵或傳真提交。按教育局的常見問題,教育局會在收到登記文件後五個工作天內致電家長,請家長帶備文件正本到所屬的區域教育服務處核實;新來港兒童須親身前往。如五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通知,應致電所屬的區域教育服務處跟進。

登記表分三款:新來港兒童適用、香港在學兒童轉校適用及跨境學童適用,可以在教育局「學位安排支援服務」網頁下載。

住址證明包括差餉單、公屋租約,或水、電、煤氣及住宅電話收費單,文件須載有家長或監護人的姓名、發出日期及發函機構名稱。

新來港兒童怎樣找學位?

答案:家長可以直接向學校申請,學校或會面見兒童,評估適合就讀的年級,才作入學安排。家長亦可以聯絡就近的區域教育服務處,由職員協助安排入學。

新來港定居的學童或家長,可以在機場、羅湖、落馬洲、深圳灣、高鐵西九龍等主要出入境管制站,以及區域教育服務處或民政諮詢中心,索取一張介紹本港教育制度的單張。單張附有郵柬,家長亦可以改用網上表格交回資料。按教育局新來港兒童入學安排網頁,學位安排及支援組會在收到郵柬或網上表格的三個工作天內聯絡家長。

如希望子女在新學年 9 月開學時入讀小一或中一,家長應在 8 月 31 日或之前,帶備子女的入境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到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申請學位。9 月 1 日後才抵港的兒童,可以直接向學校申請,或到區域教育服務處尋求協助。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會轉介至教育局特殊教育支援第二組,協助入讀特殊學校。新來港兒童入學安排的查詢電話為 2892 6191。

非本地兒童可以入讀公營學校嗎?

答案:要視乎兒童的居留身份。按教育局通告第 13/2026 號,公營學校的學位為本港兒童,以及與家人在本港居留並已成為本港居民的兒童而設,只限持指定證件的兒童入讀。公營學校指官立、資助及按位津貼學校,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同樣適用。

通告列明的證件有三類:

  • 香港出生證明書,而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一欄顯示「經已確定」或「確定」。
  • 2018 年 11 月 26 日或以後發出,而出生日期下沒有「C」字標記的香港身份證。
  • 蓋有通告列明的簽注或附有相關入境標籤的有效旅行證件,例如「獲准無條件逗留」、「批准逗留至(日期)」,以及一般就業政策、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等的「(受養人)」簽注。

簽注上的逗留期限,在兒童獲學校取錄時必須仍然有效。

持學生簽證可以入讀哪些學校?

答案:只可以入讀非公營學校。按教育局通告第 13/2026 號,旅行證件上的簽注為「學生 - 批准逗留至(日期)」或「學生 - 獲准逗留期限延至(日期)」的兒童,可以入讀私立學校、私立獨立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或國際學校,但不能入讀公營學校。

直資學校及英基學校可以取錄非本地兒童,但這些兒童不會獲得政府津貼。持「訪客」簽注或入境標籤的兒童,除非獲入境事務處處長許可,否則不會獲任何學校取錄。兒童可否來港就學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決定,簽證事宜應向入境事務處查詢。

兒童的居留身份與可以入讀的學校
  • 本港兒童,或持教育局通告第 13/2026 號列明證件的兒童(例如「受養人」簽注)
    可以入讀公營學校
  • 旅行證件上的簽注為「學生」
    只可以入讀私立學校、私立獨立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或國際學校
  • 持「訪客」簽注或入境標籤
    不會獲任何學校取錄,除非獲入境事務處處長許可

本站不會估算任何學校的插班學位空缺。各校的插班日期及安排由學校自訂,申請前請直接向學校查詢,或聯絡區域教育服務處。

常見問題

學年中途可以插班嗎?

可以申請。家長可以直接聯絡學校遞交入學申請,學校會按有沒有學位空缺等校本情況考慮;亦可以到就近的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申請學位安排支援服務。

新來港兒童在 9 月開學後才抵港,怎樣申請學位?

可以直接向學校申請,或親身到就近的區域教育服務處尋求學位安排支援服務。如希望在 9 月開學時入讀小一或中一,則應在 8 月 31 日或之前到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申請。

持受養人簽證的兒童可以入讀公營學校嗎?

按教育局通告第 13/2026 號,旅行證件蓋有一般就業政策、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等計劃的「(受養人)」簽注,而逗留期限在取錄時仍然有效的兒童,可以入讀公營學校。

持學生簽證的兒童可以入讀公營學校嗎?

不可以。持「學生」簽注的兒童只可以入讀私立學校、私立獨立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或國際學校等非公營學校。

資料來源

本文的數字及規則引自以上官方文件,核對日期為 2026-10-13。政策如有更新,以官方公布為準。

查詢學校及校網